宾川县首件委托调解的诉讼案件圆满结案
时间:2017-11-14单位/部门:宾川法院作者/编辑:丁秀梅、刘文辉点击:
11月2日,宾川法院民二庭承办的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调解成功,但调解现场却和往常有些不同,这次“唱主角”的不是法官,而是法院聘请的家事调解员,在现场也看不到“审判长”、“书记员”和“原、被告”,只有“主持人”、“记录人”和“当事人”,法官还坐在旁边“看热闹”,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年8月份,宾川法院受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吴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做工作并依据申请组织了现场勘验,经过多次接触后得知,原被告两家本是世交,又相邻而居,彼此相处了三十多年有深厚的情谊,2016年11月被告户拆除老房子建盖新房时占用了两户之间共用通道的空间,遮挡了原告户二楼、三楼北面窗户的采光,并在第六层房屋上修建了混凝土出檐,由于出檐覆盖在原告户的屋顶北面上方,被告房屋上的雨水直接滴落在在原告的房屋上,原告户以后要往高处建房也受到影响,双方协商无果,原告户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方拆除混凝土出檐。
知道自己被起诉后,被告有些情绪,说他和原告的丈夫一起工作了三十多年,自己觉得两家人关系亲厚,在建房时修建出檐也就没有找原告家商量,现在原告的儿子作为其母亲的代理人出庭要到法院和自己对簿公堂,曾经的两叔侄一下子“怼”起来,心里很不是滋味。原告方则认为被告家不打商量就侵犯了自家的权益。
虽然本案并不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两大类家事案件中包含的20种纠纷类型,但为了彻底打开两家人之间的心结,维持这份30多年的情谊,承办法官大胆的发出了宾川法院的第一份《诉讼案件委托调解函》,将案件委托给了金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大理中院、宾川法院聘请的家事案件调解员赵荣培负责主持调解。
经过法官大量的前期工作和家事调解员的努力,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不动产相邻关系保持现状;今后原告户建房,被告户现有住房出檐部分如果影响施工和建房,被告户应拆除对原告户造成妨碍的出檐部分。
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宾川法院对金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本案所作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11月3日,法官向原被告发放了民事调解书,宾川县首件委托调解的诉讼案件圆满结案。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