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4-06-27单位/部门:作者/编辑:点击:
弥渡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月26日,现管辖弥渡县行政区域内6镇2乡89个村(居)委会内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辖区人口32万余人,辖区面积1523.4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半山区占总面积的91.34%。弥渡县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位于弥城镇彩云路南段,全院下设13个机构4个派出法庭。截至2014年6月,共有行政编干警55人,其中男干警31人,女干警24人,96.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在近63年的发展历程中,弥渡县人民法院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发送“红色短信”,给党员过“政治生日”,演讲比赛,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微党课”、读书活动、交流学习心得、视频培训、主题研讨、专题讲座等加强职业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整支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审判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
近年来,弥渡县人民法院加强立案文明窗口建设,健全“一站式”服务功能,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亲民便民措施,并在农业银行大厅开通诉讼费交纳窗口“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为弱势群体或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探索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各业务庭对口联系全县8个乡镇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机制,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巡回审理、“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加强对执行难综合治理,坚持机制创新,加大执行力度。开展“百日执行会战”、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县商会基金会案件专项执行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执行、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加强对系列案件、有财产不履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着力化解执行积案。2009年“清积”工作中,举全院之力对旧存的案件集中清理执行,创建了无执行积案法院。实行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司法救助制度,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2012年以来,先后召开了“百日执行会战”新闻发布会、“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情况新闻通气会和“记者见者司法”等系列活动,将开展重点工作的情况通过省、州、县媒体向社会通报。坚持科技强院,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建成全州基层法院首个超高清(1080P)数字科技法庭。对5个审判法庭进行录音录像功能的增设改造。建设可同步录音录像的3个诉讼当事人接待室,为全院各业务庭购置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在探索中走出一条“文化兴院”的路子,依托弥渡特有的花灯文化,开展特色文体活动,成立篮球队和女子健身操队,开展“军事日”活动、“我喜爱的歌曲演唱比赛”、“司法为民故事会”等,培养干警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激发团队精神。参加州县文艺活动,结合工作自编自演《清积丰功种民心》、《来吧,来吧,到弥渡来吧!》、《阳光司法“剪合啦”》等节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面对女干警人数比例全州法院第一位,占全院干警人数的44%的现状,充分挖掘女干警的潜能,发挥女干警的优势,积极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
近年来,弥渡县人民法院荣获多项荣誉,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怒江杯·阳光司法在云南”征文活动组织奖,被云南省建设厅命名为省级园林单位,被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先进党支部等,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综治维稳先进集体,2013年被授予全县“巾帼文明示范岗”,法院党总支被机关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