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法院加大惩罚性民事强制措施力度,打好执行硬仗
时间:2018-04-19单位/部门:宾川县法院作者/编辑:丁秀梅、武志菊点击:
被执行人何某明明有工资收入却不履行3000元执行款,4月17日,她被宾川法院罚款7000元,当天,法院还拘传了“蒜老板”孙某,对找人李代桃僵、妄图蒙骗执行干警的被执行人代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通过加大惩罚性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被执行人何某是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她因欠申请执行人周某6000元未还被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何某仍然没有还款,周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何某却未遵守协议约定,并没有将全部欠款还给周某,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何某,但其态度恶劣,拒不履行,4月17日,宾川法院依法对何某采取惩罚性民事强制措施,予以罚款7000元,在干警的说服教育下,何某对自己有履行能力但未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进行了反省,写下悔过书,并将剩余的3000元执行款及7000元罚款交到了执行局。
“蒜老板”孙某也是1名被执行人,2014年,他曾与申请执行人陈某有生意往来,欠了陈某36300元葡萄款未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孙某偿还欠款并承担397元案件受理费,共计36697元。后来孙某支付了20000元,剩余的16697元一直未支付。4月17日,孙某被拘传至法院后交清了执行款。当天,法院还拘留了“行踪不定”、找人冒充顶替自己、妄图蒙骗执行干警反被识破的被执行人代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无视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你真的想好了吗?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