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解冻 和气消冰
时间:2018-04-20单位/部门:祥云县法院作者/编辑: 刘聪雄、张凤莹点击:
“春风”解冻和气消冰
近日,乘着“春风行动”的契机,祥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原告郭希某与被告郭跃某、郭向某二人排除妨害一案,被告郭跃某、郭向某二人系夫妻,原、被告均系祥云县云南驿镇汪情村委会一组村民,两户房屋相邻,并排位于进入汪情村的主干道旁,原告户位于西边,被告户位于东边。房屋前边原有一条用水泥浇灌的集体公共排水沟,水的自然流向为自西向东。2014年被告户建房时,为方便自己进出,不听村组干部多次劝阻,将集体原有的排水沟填埋,并浇铸了水泥地坪,导致雨水等无法通过公共排水沟排放。严重时将危及原告房屋安全,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审理该案时,二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主张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二被告将诉争排水沟内填埋的土石及水泥地坪清除掉,恢复该段排水沟原状。判决书送达后,上诉期内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现因被告未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了解到二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只有其父母在家,其父母虽经执行干警多次动员,但仍明确表示不联系子女或替代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还进一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生产生活琐事积怨较深。原告户从事养鸡行业,每天都有大量的鸡粪、脏水排出且不进行及时清理,影响到了被告等户的生活环境。而被告户不听村组干部多次劝阻把唯一的村内公共排水沟填埋掉,让原告户的粪水及雨水等无法排放,最终危及房屋安全。
同时,执行干警勘验现场时还发现,被告户东面另有一户人家也填埋了另外一段村内公共排水沟,同样影响整条排水沟的排水功能。
就本执行案件而言,强制执行排除妨害不成问题,但如果仅处理原、被告所争议的部分沟渠,并不能让整条排水沟通畅,未从根本上解决排水问题,还得进行“综合治理”。随后,执行干警将相关情况向汪情村党总支书记通报,提出进行“综合治理”的想法,即将公共排水沟另外所阻塞一段一并疏通,让原、被告户周围的排水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汪情村党总支书记听后,明确表态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后经执行干警再三联系,二被执行人回到家中,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并严厉督促及汪情村干部动员下,二被执行人最终自觉履行了义务。同时,经执行干警做思想工作及村委会干部的协调下,申请人表示今后会及时处理养鸡产生的鸡粪、脏水,避免影响周围环境。而填埋了另一段排水沟的案外人也自觉将其所阻塞的排水沟清理畅通。
春风暖人,法院执行法官不“死板”的“就案办案”。在法院执行干警及村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不但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寒冰”,最大限度内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双赢。还心系群众,为村里营造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执行干警与村委会干部的一起与案外人协商协调,将潜在的纠纷化解于无形,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作者单位: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