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构建法院安保体系
时间:2014-06-25单位/部门:作者/编辑:杨云琳点击:近年来,全国法院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特别是近期发生的暴恐事件,社会影响较大,人民法院审判秩序是否良好,法院环境是否安全,不仅影响法院的形象和声誉,更影响法律的权威。面对审判任务日趋繁重,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执法风险不断加大,突发事件和危险隐患难免发生。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式越来越严峻,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司法警察的一项主要职责,也面临着新的考验。因此,我们要构建规范完善的法院安保体系,以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院安保体系,它应该是一套规范完善、行之有效的体系,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构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思想建设,强化广大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以院领导为核心,到法院全体干警,层层强化思想教育。要经常性通过广泛而又深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解决广大干警思想上的麻痹和侥幸,纠正错误认识,树立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防范、把抓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并进一步强化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安全意识,增强全体干警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要增强警力,建设高素质的法警队伍。法院安全保卫,法警是关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警的培训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训练,以提高法警人员体能为基础,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突破口,切实增强法警的勤务保障能力和安全防控能力,在依法履职时,提高应对暴力抗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针对目前矛盾激化,不稳定因素突出的社会形势,,法警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只有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加强安保硬件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