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知与担当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时间:2014-06-27单位/部门:作者/编辑:尹庆元点击: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指出,“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在法院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笔者认为,良知与担当最关键。
当下,不少人质疑司法公正,宁愿上访缠访也不愿通过法院解决纠纷。原因何在?这与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整体感受与法官的自我认知之间存在差距有关。这种差距的存在与少数案件和人员的不公、不廉有很大关系。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断将会污染河流的源头。裁判不公不仅侵害当事人权益、损害老百姓感情,而且会挫伤人们对法治信仰和公平正义的追求。有了良知与担当才能确保司法公正,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让群众满意。
担当是一种精神,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境界,是对岗位的承诺,对工作的尊重,对生命的负责。面对疑难案件,是一推了事还是迎难而上?出现问题,是逃避责任还是勇于担当?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曾说:“我的同胞们,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问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法官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担当就体现在依法办案,不为权贵和利益的诱惑而贪赃枉法;就是敢于与邪恶势力作斗争,敢于对违背司法公正的言行说“不”;就是要紧紧围绕公平正义,做一个清正廉洁的人;就是要耐得住清苦,守得住寂寞。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现实生活中,司法为民,为民服务不是什么豪迈的言行,也不是惊天动地的举止。司法为民她就体现在我们平时的一言一行之中,体现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司法为民可以是接待当事人时的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杯清茶淡水;可以是当当事人在啰嗦的倾诉时的耐心倾听;可以是在当事人咨询时的详细解释;可以是一次性告知清楚,减少当事人诉累;可以是让当事人能少跑一趟就少跑一趟的换位思考;可以是一次巡回审理,送法上门;可以是在书写裁判文书时细心一点,认真一点;可以是在当事人需要复印身份证什么的时候提供的一点方便……
践行群众路线,从细微处做起,从点滴做起。用良知与担当托起群众的希望。
(作者单位:鹤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