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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法院秦洁琼
时间:2015-01-28单位/部门:作者/编辑:点击:
两个法庭,十年青春
她2004年1月从永平县人民法院调到宾川县人民法院工作,被安排在宾川法院唯一的山区法庭――平川法庭工作,两年后又调到州城法庭工作,在两个法庭一干就是十年,她把自己最靓丽的青春献给了法庭。在宾川法院她不是在基层法庭工作年限最长的干警,但她是同时在两个基层法庭工作且在基层年限最长的女干警。她就是宾川县人民法院的女法官秦洁琼。她虚心好学、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作风踏实,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大局意识,十余年如一日在基层工作,很快成为法庭的业务骨干,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兼立案内勤,默默走过了10余个春秋。她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法庭审判工作中,忘我地工作,挥洒着青春。
爱岗敬业,扎根基层乐奉献
秦洁琼同志十年如一日,身居基层,甘于寂寞,乐于清贫。虽然这些年她获得了不少荣誉,但她总是高调做事,低调做人,全身心地投入审判工作中,尽心尽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基层司法实践的经历,使她懂得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向基层干部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多年来,她审理的大部分都是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常规民事案件,涉及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牵动老百姓的喜怒哀乐,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既要耐心细致又要公正高效,案结事了确实不易,但是,秦洁琼做到了。她的工作作风和司法能力,不仅在法院内部有口皆碑,同时也深受辖区群众的好评。任法官九年多来,办案650多件,没有一件超审限,在庭里她的调解率最高,超80%,上诉率最低。成绩的背后是辛勤的付出。平时工作忙,她不得不利用晚上和休息日学习法律知识、制作法律文书。经常晚上加班,把自己年幼的儿子独自丢在家里,等工作基本上完成回到家,儿子已抱着小睡枕早就进入了梦乡。她热爱法官职业,对老百姓有着深厚的感情,在基层工作十余年,她从未向组织上提出过调换工作岗位的要求,院领导觉得她在法庭的时间长了,好几次主动问她要不要调到院机关工作,她都说“在哪儿都是法院的工作,别的干警到法庭工作有困难,我再接着干”。为了不愧对这份职业,她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经受住了各种诱惑和考验。
在平川法庭工作期间,她是庭里唯一的女同志,跟着男法官们翻山越岭,一副巾帼不让须眉的样子。其实,她是不想让男同事们小看了女同志,下乡回到法庭,累得筋疲力尽,但她从不叫苦叫累,怕同事们对她额外照顾,影响了工作效率。在州城法庭工作期间,她幸福地当了母亲,但经常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工作,有时为了等候提前电话约定从外地赶来法庭立案的当事人,常常等到下班后几小时,连自己的儿子也顾不上照管。在庭里案件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她勇挑重担,不怕苦,不怕累,抢着案子办,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都奉献给了审判工作,力求把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她的敬业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位同事。
清正廉洁,大公无私树榜样
秦洁琼同志平淡立身,不求功名,以端正的品行塑造了清正廉洁的法官人格。她坚守法官职业道德,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最高信念,唯法是从。在她的模范带头下,法庭全体干警非常团结,年年出色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她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无违法乱纪问题,审理案件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一丝不苟地审理每一起案件。
作为一名长期与农民群众打交道的基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亲戚朋友前来说情的,她一度曾为此十分苦恼。后来她改变了想法,我不为说情者违法办事,反而可以利用说情者协助做调解工作,当事人也容易接受。2012年,在办理宾居镇龙泉村委会的村民李某诉王某(现年58岁,无子女)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中,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王某认为李某未按协议履行,对其未尽赡养的义务,要求法院撤销协议,李某认为撤销协议可以,但他已尽了两年的赡养义务,王某应补偿给他损失,双方对损失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起诉到法庭。王某通过亲属找到秦洁琼同志说情,但她没有接受亲属要求“照顾”王某的意见,而是让亲属转告并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双方都同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李某也按协议履行了两年,王某应该补偿给李某经济损失,如果双方不能确定具体的数额,可按农村生活标准计算数额。该案开庭时,说情的亲属也来到法庭协助做工作并达成调解协议,以王某补偿给李某5000.00元生活费结案。
2010年,秦洁琼审理了张某(女)诉刘某(男)离婚纠纷一案,张某在起诉时要求分割宾居路口一幢三层的水泥房。起诉状送达被告后,刘某的父母看到起诉状后,称“该房子是我们建盖的,不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房产证上也是我们的名字。”因对法律一知半解,刘某的母亲通过州城的亲属打听到秦洁琼家的具体位置,等她下班回家后就直接去她家并把来意说明,她要求法官把房产判给他们。她临走时便从包里拿出一个装有2000元的红包放在桌子上,秦洁琼拿起红包退还给她,说:“我不能收你的钱,相信法院会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按法律规定处理”。此案通过庭审查明,该房产虽在张某与刘某结婚后第二年建盖,但张某与刘某并未参与建盖和投资,因此法庭未支持原告张某要求分割该房产的诉讼请求。刘某的母亲有判决后说:“原来听说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要送钱的,不然打不赢,这下我不信了,秦法官让我相信法院的公正的”。
面对许多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她从不为之所动,坚决谢绝说情送礼,以良心做人,凭法官的良知道德依法办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为全庭干警树立了榜样。她说:“我作为基层的法官,接触的大多是农村当事人,老百姓打一次官司不容易,我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公平公正,体现以人为本,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清清楚楚”。在她的带动下,大家拒礼拒贿拒吃请蔚然成风。
心系百姓 点点滴滴显真情
“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件件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和社会稳定。”她说,法官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肩扛天平,情系百姓,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2012年上半年,她承办了一起张某某(女)诉朱某(男)离婚案件。通过阅卷得知,原、被告从最初登记结婚至今已有六年,期间朱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调解和好。双方调解和好后未超过两个月,张某又来离婚,这已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
案件开庭时,她察觉到张某言语间对朱某有着依依不舍的情分。尤其是张某在回答法庭提问时,总是低声哭泣,她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庭审结束后,她了解到双方的父母在左右着他们的婚姻,他们两次来法庭起诉离婚是因为未处理好双方父母之间的关系。得知这一情况后,秦洁琼和张某、朱某各自的父母亲单独进行了沟通,通过近两小时的沟通,双方父母的强硬态度渐渐缓和下来,说:“要吃苦受累是他们的事,只要他们觉得幸福就行了,我们不管了!”
几天后,秦洁琼早晨一上班就看到张某、朱某等候在法庭门口,朱某看到秦洁琼后激动地说:“在来法庭之前,我已知道这次就算我不同意离婚法院也肯定会判决离婚,没想到法庭不但没有判决离婚,还做通了我们双方父母的思想工作,把我们家六年多的家庭矛盾彻底解决了!太谢谢你了,秦法官!今天我们来撤诉。”办理完撤诉手续后,张某、朱某挽着手离开了法庭。看着他们幸福背影,她的脸上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2012年上半年,她承办了一起张某某(女)诉朱某(男)离婚案件。通过阅卷得知,原、被告从最初登记结婚至今已有六年,期间朱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调解和好。双方调解和好后未超过两个月,张某又来离婚,这已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
案件开庭时,她察觉到张某言语间对朱某有着依依不舍的情分。尤其是张某在回答法庭提问时,总是低声哭泣,她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庭审结束后,她了解到双方的父母在左右着他们的婚姻,他们两次来法庭起诉离婚是因为未处理好双方父母之间的关系。得知这一情况后,秦洁琼和张某、朱某各自的父母亲单独进行了沟通,通过近两小时的沟通,双方父母的强硬态度渐渐缓和下来,说:“要吃苦受累是他们的事,只要他们觉得幸福就行了,我们不管了!”
几天后,秦洁琼早晨一上班就看到张某、朱某等候在法庭门口,朱某看到秦洁琼后激动地说:“在来法庭之前,我已知道这次就算我不同意离婚法院也肯定会判决离婚,没想到法庭不但没有判决离婚,还做通了我们双方父母的思想工作,把我们家六年多的家庭矛盾彻底解决了!太谢谢你了,秦法官!今天我们来撤诉。”办理完撤诉手续后,张某、朱某挽着手离开了法庭。看着他们幸福背影,她的脸上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2013年9月12日早上,秦洁琼的办公室来了一位名叫王某(女)的老人,诉说老俩口辛辛苦苦把三个儿子拉扯成人,年老体迈后分家,他们由三儿子赡养,现因老伴有肺心病等多种疾病,三儿子的女儿又上大学加之又建盖新房,已无力承担老伴高额的医疗费用,三儿子以此拒绝赡养老两口。秦洁琼在了解情况后,迅速为老人拟好口头起诉笔录,办理了立案和诉讼费的缓交手续,当即电话联系了王某的两个儿子并要求他们在宾居司法所等候,随即和庭里的其他干警一起赶赴宾居镇十多公里外的毘村通知另外一个儿子。当把王某老人三个儿子通知到司法所时已是十一点多了,秦洁琼就在司法所里做起了工作。最初,三个儿子还振振有词,但经秦洁琼一番引经据典、释法明理后,终于低下了羞愧的头,表示今后一定好好赡养两位老人。在场的王某老俩口老泪纵横,连声感谢秦法官为他们做了主。
她总是善于从这些点点滴滴之中发现矛盾的端倪,找到医治的病根,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挽救了一个个濒临破灭的家庭,让他们重拾亲情,共享受天伦。
立足基层 苦口婆心促和谐
在案件审判中,秦洁琼同志牢记调解优先原则,把立足点放在调解解决纠纷上,希望既能解决纠纷,又使当事人之间消除矛盾隔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她坚持调解优先,审理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在全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在调解过程中,她以朋友的方式与双方沟通、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极有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同时又不失法官应有的威严,从而最终促成双方调解。
2013年,王甲、王乙、杨某与王女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秦洁琼受理此案后,认真翻看了案件材料,王甲是王女的哥哥、王乙是王女的弟弟、杨某是他们的母亲,考虑到双方是至亲,她将双方召集到一起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得知王女已与丈夫离婚,一人携带儿子,母子相依为命。王女的儿子遗传了王女的一种疾病,母子俩长期服药,且儿子现就读高中,经济十分拮据。三原告起诉她是因他父亲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向其父亲支付了赔偿款,但现在他的父亲已去世,该笔赔偿款按法定继承来处理,如她不去领取,其他人也就不能领取而导致诉讼。起初,王女母子俩,他们称他们不要该笔赔偿款,让其他人也要不成。按法律规定,该笔赔偿款由他们四人继承,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四个继承人平均分配。通过背对背的调解,王女倒出了心声,她说:“秦法官,能不能考虑到她母子的特殊情况多分配给他们一点,如果他们母子身体健康无疾病,他们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后通过做工作,三原告也考虑到王女母子的实际情况,同意在他们的份额内多分配给王女一部分,总的赔偿款26000.00元中, 王女分得了10000.00元。王女在领到该笔款项时激动流泪说:“如果没有秦法官耐心、细致地作调解工作,我可能不会有这样的结果。”该笔款项对一个健康的人可能微不足道,但对王女母子却是救命的钱,看到王女母子领到钱后,她由衷地笑了。
长期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秦洁琼知道,老百姓最怕是官僚主义,最恨的也是官僚主义。她常说:“父母是群众,群众是亲人”。 秦洁琼对于进行信访的当事人总是给予极大的热情。和她谈过话的当事人无不赞叹 “秦法官没架子,是好人!”这是许多信访群众心理的话。
2005年,她承办了张女与周男抚育费纠纷一案,张女与周男于1995年非婚生育一子张某,张女向州城法庭起诉周男要求其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是非婚生育的子女,周男便以不是自己的亲生子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由周男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因张某系非婚子,宾居华侨农场没有给张女母子享受农场场部工作人员的各种待遇,没有承包给她们母子责任田,只承包给她们机动田。办理抚育费案后,张女经常信访,现在她儿子的身份已明确了,要求宾居农场场部解决她们母子的问题。了解具体情况后,秦洁琼同志多次与农场场部协调,最终张女母子享受农场场部工作人员的各种待遇。事后,张女来到法庭,激动地流着泪说“如果没有秦法官,她们母子就不会享受农场场部工作人员的待遇。她从内心深处感谢秦法官”。
法官不仅要依法履职,还要维护公平正义,倾心服务民生。用她的话说,就是要延伸司法职能,用双脚丈量民情,用心灵聆听民声,用行动排解民忧,做一名维护和谐、正义的使者。“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这不仅是她给自己的定位,更是她行动的写照。
2014年6月,院党组决定调她到执行局工作。她没有因自己是女同志和执行工作难而推辞,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使当事人的利益能及时实现,她秉承审判案件的作风,从不拖延执行。她办理的李某申请执行宾川县境内的一煤矿企业劳动争议案是第一件执行案件,她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执行局,组织双方执行和解并达成了协议,煤矿企业当天支付给李某赔偿款82000.00元,让李某觉得十分满意,以为申请执行可能要几个月才有结果,没想到几天就拿到钱了。
一件件、一桩桩……举不胜举。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院法官,秦洁琼同志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用自己的真情化解一件件纠纷,为千家万户撑起了一方朗朗晴空。她,是我们身边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