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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法院黄贵银
时间:2015-01-28单位/部门:作者/编辑:点击:
大仓,是巍山北部的经济重镇,大仓法庭就座落在大仓集镇中心,是巍山县法院的北部窗口,管辖着大仓镇、永建镇、马鞍山乡、紫金乡四个乡镇和漾江林业局的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辖区人口13.2万人,约占巍山县总人口的一半,每年受理的案件达200多件。由于所辖区域人口较多,案情错综复杂,在此工作过的同志均感到压力很大。然而就有这么一位法官,两次到此工作共十六年,成功调解各类民事案件上千件,他就是现任大仓法庭庭长黄贵银同志。
谈起黄贵银同志,与其工作过的同志都知道他的人格品行,他话不多,性格温和,办事公道。1984年12月刚高中毕业不满20岁就被招干到巍山县法院分配到大仓人民法庭工作,一干就12年;1996年调县法院行政庭工作,1998年6月8日调至庙街人民法庭主持工作,随后,被任命为庙街法庭庭长。他到庙街人民法庭工作后处理了一些常年积压的复杂案件及一些非正常死亡遗留的“闹人命”案件,使一些常诉不休的当事人逐年减少,哄闹、冲击法庭的现象得到扼制,案件的快审快结,调解率、执行率得到大幅提高,1999年12月被评为“州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时光如梭,他在庙街人民法庭任庭长一干就是八年,八年间安排到他那里工作的干警换了一批又一批,他和其他干警一样,夫妻分居两地,同样有妻儿老少需要照顾,同样有困难需要解决,但他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2006年12月31日他又调到大仓人民法庭任庭长至今。不论他在哪个法庭工作,跟他工作过的干警对他的评价就是:脾气好,易相处,困难总是自己顶着,名利让与他人;管理、办案讲究方式方法;调解率高,调解方法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有不同的调解方法。在他的带领下,他所在庭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2013年被表彰为“全州优秀法庭”,他本人也被表彰为“全州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原则,根据法庭身处农村基层的实际,要求干警尽量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办法处理案件,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98年他担任法庭庭长以来,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案件每年都有20多件。他和法庭干警经常深入到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在田间地头、在集体公房、在当事人家里就地调解,就地开庭,把法院和法官对群众的关爱带到基层,把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带到基层,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课堂设在基层。26年他走遍了辖区内的每一个办事处、每一个村组,与每一位当事人面对面地交心谈心,讲法律讲道理,将调解工作从立案前做到案件的审理执行后,不屈不扰,力争做到能调解的决不做判决。他所承办案件中没有一起因错判、漏判而发回重审的。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他爱岗敬业,尽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用每一个个案的成功办结,讲述着一名基层法官平凡的故事。
——“老有所乐”
“宁可把写判决书的精力和时间用在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上,尽量只写调解书不写判决书”。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对自己,对庭员的要求。他常说写判决书费时间,费精力,最后当事人的心里还不舒畅,难以做到案结事了,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在调解工作上,尽量以调解结案,这样当事人的矛盾才能得到彻底的化解,才能案结事了。大多数复杂、疑难案件,到他手里,他总是有法调解掉。别人觉得无望的案件,他经过耐心细致多次调解终会使案件调解结案。当然做调解工作不能只靠开庭时间的调解,要将调解工作从立案前开始做起,这样才能化解社会矛盾,达到社会和谐的效果。他所在的庭,每年均有几十件案件,在立案前就被其用说服、动员的方式化解,从而避免了法庭收案过多,压力过大的现象。如2007年大仓法庭收到了一纸诉状,大仓村老年协会状告大仓文明街黄氏家族60多户人,在立案审查阶段因被告不明确,黄氏家族无人愿意出面参加诉讼,主体资格不符合而无法受理。裁定不予受理,老体协又会到各级上访。做为案件来办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双方争议的是座落于大仓文明街的原黄氏祠堂,解放前为黄氏家族的祠堂,后政府对其进行没收,几经变化,此祠堂先后被划拨给漾江林业局、大仓革委会、血防站等部门,最后由大仓镇镇政府划归大仓村老年协会进行管理使用多年。大仓村老年协会后因另建活动场所,管理一段时间后准备将此地出让给私人办幼儿园,黄氏家族知道此信息后发动家族人员进驻此房屋,并对其装修办为客场。老年协会便以黄氏家族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此类性质的事件在全县占有一定数量,因为产权不明、涉及民族宗教问题、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均没有处理。黄庭长决定迎难而上,尽量争取诉前调解。于是他带领法庭干警,通过大量走访做工作,召开群众会,大力宣传法律。因为案子的当事人多数为老年人,讲起话来一说就是几个小时,黄庭长总是耐心地听,并找准切入点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后以黄氏家族的老年人为做工作的重点对象,宣传现在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中央及各级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以老年人都希望有一个专门的活动场所,老有所乐为突破口,找到双方让步的结合点是“恢复老年活动中心,此活动场所不得出让”,通过三番五次地找双方做工作,黄氏家族自动搬出设备,将此地交还老年协会,老年协会也表示此房屋不再进行出让,继续作为老年活动场所。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案子在立案前得以圆满调解,也使大仓的老年人又有了一个老有所乐的场所。
——法庭中的牛叫声
2009年12月25日下午,“哞、哞”一阵阵牛叫声从大仓法庭传出,当四川藏族人泽某、剑川白族人李某赶着五头牛离开法庭前,激动得热泪盈眶,并连声说“谢谢!谢谢!我们外地人来你们这里打光司,告的是你们本地人,一直没底。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赶着牛离开,巍山法官真是太好了。”“扎西德勒”。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原告泽某系四川人,藏族;李某系剑川县人,白族;毕某系大仓镇人,彝族。2009年12月三人合伙到四川省买牛到大理贩卖,由泽某出资购牛,李某负责沿途费用开支,毕某负责卖牛,利润、亏损三人均分。后因行情不好所买牛未进行出卖,毕某便提出先将牛赶到大仓家中喂养,再寻机出卖,二原告表示同意。当被告将牛赶回家后打电话给原告:李某欠其12000元钱,必须先将欠款还清,否则不能将牛从他家牵出。随后就关机失去联系,当原告千辛万苦找上门时,被告避而不见。2009年12月22日,二原告诉至大仓人民法庭。黄庭长收到诉状后认为,此案涉及多个少数民族,二原告又是外地人,如果不即时调处,二原告每在大仓一天,都要产生费用,人生地不熟,确实不容易。于是他在接到诉状的当天即找被告调处,而被告态度生硬,无法调处,法庭于当日依法对双方争议的牛作出了扣押的保全裁定交由被告保管,被告接到裁定后,感觉事情不妙,其中一头牛已在接到裁定之前被其宰杀,仅剩五头,被告不愿再保管饲养牛,要求立即找原告协商,法庭随即通知原告到庭为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被告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仍旧态度蛮横,并当庭撕毁了法庭向其送达的裁定书及其它诉讼文书,并不停谩骂。对此,黄庭长依程序报请院长决定,对被告毕某拘留十五日,后来毕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委托其子及其亲属向原告认错,并把五头牛牵到法庭。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执行。此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四天时间,其中经历了三次调解,两次强制措施,黄庭长刚柔相济,最终以调解结案,切实维护了外地人的合法权益。
“身为一名法官,要有公正之心,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只想,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相信法律面前确实是人人平等的。”黄庭长就是这样通过个案的认真办理诠释着他对公平正义的理解。
――――一笔特殊的捐款
接合当时情况,因势利导,心结用心来解,是黄庭长做好调解工作的“绝招”。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大仓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婚礼变葬礼”后的民事赔偿案件,黄庭长就是用汶川大地震中的感人事迹打动了当事人,双方做出了让步,原告方还把赔偿所得的钱捐给了地震灾区。马某和李某系好友,马某结婚请李某帮忙驾车,在结婚的前一晚,为庆祝马某喜结良缘,马某和李某等人外出喝酒,酒后李某驾车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马某和李某二人当场死亡,为此李某的父母以马某的父母为被告诉上法庭,要求马某的父母赔偿其经济损失。大仓法庭受理此案后,作为庭长的他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开始耐心细致的做双方调解工作,原告方由于李某死后家中留下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不愿作出让步,而被告认为是原告的儿子自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且不仅原告的儿子死了,自己的儿子也在婚礼的前一天死于此次交通事故,原告的行为属恶人先告状,故拒绝赔付。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多次调解均没成功,在这种情况下,他并没泄气,而是分别对双方不厌其烦的做调解工作,并接合汶川地震的一些感人事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终于被黄庭长说服,彼此进行让步,最终以被告补偿原告1000元达成调解协议。当原告将被告当庭支付的1000元拿到手里时,说出了真心话,“不是饭不熟是气不服,通过法庭法官做工作,现在气顺了。”并明确表示1000元钱将捐献给汶川地震灾区。为丧子之痛而打官司获得赔偿,成为汶川地震灾区收到的一笔特殊的捐款。
――-劳改释放人员从法庭感受到的社会关爱
大仓法庭所辖的永建镇1999年被国家公安部确定为毒品问题集中整治地区,经过了五年的集中整治,已经摘帽,2004年起进入了禁毒成果巩固阶段。因为毒品问题引发的离婚案件每年多达10多件,在立案前,黄庭长都耐心地做工作,劝导当事人给服刑人员重新做人的机会,经过劝导,每年受理的服刑人员离婚案中都有2~3件撤诉。对当事人为劳改释放人员的案子,他都慎重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这部分人关心、关爱,使这部分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关爱是统一的,只要遵纪守法,重新做人,都能得到社会的接纳和关爱。
张某与李某是好朋友,张某系永和村委会人,李某系永瑞村委会人,93年张某向李某购买了一块农村土地,由李某为张某以张某的名字申请办理了一本宅基地使用证,在李某还未向张某交付宅基地使用证之前,张某因贩 毒被处无期徒刑。此后李某又将自己的农村房产及办理的此证卖与马某,马某又卖与杨某。杨某系州政协副调研员,又是省伊协副会长、州伊协会长。张某刑满释放后,为收回此块地及宅基地使用证,多次找李某、马某、杨某未果,到有关部门上访,也没有得到解决。张某遂以李某、马某、杨某等为被告向法院起诉。黄庭长接到诉状后经审查认为,张某向李某购买土地取得宅基地使用证的行为有瑕疵,该宅基地及使用证经多次买卖,也是不合法的。但张某是劳改释放人员,劳改前为买此地支付了所有积蓄,劳改释放回来后,急需用这笔钱开始新的生活。张某话语中表露出极瑞的思想,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产生报复社会的严重后果或者重新走上毒品违法犯罪的路子。杨某又是当地较有影响的宗教界人士,处理不好,可能引发民族宗教问题。当时此案的社会关注程度较高,黄庭长身上的压力很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不是本村集体成员的农民不能申请宅基地使用证,整个领证及买卖的过程均不合法,如果就案办案,会引发多案并达不到促进和谐的效果。黄庭长顶住种种压力,经过多方做工作,由杨某对张某进行补偿,并当庭执行。双方当事人均对此表示比较满意,张某上访的部门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黄庭长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有效化解了矛盾,也使劳改释放人员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重新走上正常的生产生活。
-—-—残疾人的救命钱
李某系马鞍山农民,向209探矿公司承包了两口探矿工程,其中一口在其姪子张某的山邻权范围内,张某主动要求跟李某承包开挖矿洞的工程,又邀其岳父杨某及其他亲戚朋友为其开挖矿洞。在开挖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使杨某受伤,经医治,伤残等级鉴定为二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住院期间李某支付了杨某4万元的医疗费用后,就以工程是承包给张某,杨某是为张某干活为由拒绝支付其它费用。杨某因医疗费用短缺生命垂危,但只能出院回家。杨某的家属在家庭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四方找借,用15000元委托昆明的律师代理此案,以李某为被告诉到法庭,要求被告赔偿658000元。杨某系临沧凤庆小湾马街人,法庭受理后,认为情况非常紧急,免去原告的诉讼费,立即找被告应诉,要求被告预交赔偿费10万元。为了使原告及时得到医治,黄庭长带领大仓法庭的干警们连夜赶到凤庆,将10万元钱送到原告家,劝说原告家尽快送杨某接着治疗。原告一家非常感动。杨某的家人说:“原来以为再穷也要借钱请律师打赢官司,没想到律师还未露面,法庭就不远千里为我们送来了救命钱。这真是我们的救命钱啊。”面对一家人的千恩万谢,黄庭长一直说着一句话:“救人要紧,救人要紧。”
这就是黄贵银,温和的外表下跳动着一颗滚烫的心,他心中总是装着老百姓,装着当事人,他对每一个案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以及法律的人文关怀。
___月光下的鸡蛋面
在办理一起叔姪之间相邻权纠纷案中,黄贵银带领法庭的干警6次到实地调解,最长的一次从白天到黑夜,历时10多个小时,黄贵银一行没有吃一顿饭,原被告都被法官的精神所感动,双方作出了让步,达成了协议。夜深了,当黄贵银一行要告别时,原告煮出了香喷喷的鸡蛋面,他拒绝了,连声说,我们法官是不能吃当事人的东西的。此时,被告说“我们两家为这点事已经几年没坐到一起,今天通过你们做工作,我们重归于好,我都要吃,来来来,就当是庆祝我们叔姪重归于好吧。”说着,主动端起了原告的饭碗。说到这个份上,黄庭长一行也跟他们叔姪两家围座在一起,月光印照着每一个人的笑脸,月光下的鸡蛋面很香很香……
___开拓创新,大仓法庭审理自诉刑事案件
在审理好民事案件的同时,黄贵银勇于创新,从2009年起,主动申请办理辖区内的刑事自诉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他把调解这一优势置入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自诉案件中,五年来,通过耐心调解,大仓法庭受理的38件刑事自诉案件33件调撤,调撤率为94%。
如自诉人罗某和被告人冉某系夫妻关系,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常为家庭矛盾发生争执,以致闹到离婚。2009年5月25日9时许,被告人冉某与自诉人罗某到乡政府解决矛盾的途中被告人用水果刀将罗某刺伤,罗某受伤后经过治疗出院,损伤程度经司法鉴定为轻伤。2010年3月11日自诉人罗某向巍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控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2010年3月25日罗某又向巍山县人民法院大仓法庭提出离婚诉讼。2010年4月7日大仓法庭对自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黄贵银从家庭、子女、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多角度充分说服、劝导,终于使自诉人态度发生转变,最终谅解了被告的行为,由被告补偿给自诉人6000元,被告也同意了原告另一案中的离婚诉讼请求。原告向他人借了6000元钱并当庭付清,双方互相道歉,并对对方以后的生产生活表达了关心和牵挂。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黄贵银主动申请基层法庭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初衷。通过两年的成功实践,大仓法庭在辖区内的威信得到极大提高,他个人也越来越得到群众的认同。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这是他最喜欢的诗句。作为一名庭长,他一岗双责,既抓案件质量,又抓队伍建设,在大仓、庙街法庭工作过的干警有3名走上了领导岗位,有一名被州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有的成为出色的法官,在工作、生活中他尽量帮助他人,其他人办的案子也亲自参与调解。生活中所有的周末,节假日都让其他干警休息,他一人值班。他爱庭如家,不管是对待当事人还是对待庭员他都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在法庭的管理上尽职尽责,关心同事,生活上尽量给予照顾;工作上他严格要求并主动带领全庭同志严格按法律办事。接待当事人做到文明接待、文明办案,让来访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庭的热情服务。他常对庭员说:“一定要珍惜得之不易的机遇,正确地看待形势,正确看待自己,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正确看待交往与应酬,正确地看待监督制约。低调一点、淳善一点,踏实一点,自省一点,看远一点,敬畏一点。”
黄庭长曾经说过:“我是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没办过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但对‘公正’二字,我问心无愧。”他在几十年执法生涯中顶住种种压力,克服重重困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始终依法中立裁判。法律是公正的,但掺和进了感情的因素,法律的天平自然就会失衡。面对着每个法官都会遇到的权、情、钱与法的考验,他始终严格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遇到人情因素干扰办案时,他始终坚定地做到人情和公正之间选择后者。他总用朴实无华的语言,火一般的热情,水一样的真情,溶入自己的一言一行,用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用他人为之折服的执着,讲述着自己默默无闻、甘愿奉献的情怀,讲述着一个基层法官平凡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