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祥云法院郑艳萍
时间:2015-01-28单位/部门:作者/编辑:点击:

 

平凡之路
 
郑艳萍,女,汉族,祥云县人,1972年8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调祥云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办公室、经济庭、书记员办公室和执行局、并主抓法院党建工作。2002年加八中国共产党。在此期间,曾担任书记员办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祥云县人民法院党支部组织委员。现任祥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总支委员会副书记(主持工作)。
 
坚定信念苦练兵
郑艳萍曾经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1991年调入县法院工作。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她不甘落后,克服工学矛盾,先后取得了云南大学高自考法学专科毕业证和云南大学专升本法学专业毕业证。2001年初被授予二级司法警察,是当时祥云法院唯一的一名女法警,同时担任执行组长,负责一个执行组执行工作。
2003年6月,郑艳萍参加大理州法院系统司法警察集训,并担任女兵班班长。作为班长,她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教员、虚心听讲、严格纪律、严格管理,关心同志、爱护同志。无论是烈日当头,还是风吹雨打,她都认真按照教员的要求带兵训练。在此次集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教员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被大理中院政治处授予优秀学员荣誉称号。2004年,全省司法警察技能考核检查,郑艳萍再次被列为排头兵,考核成债优秀。
她坚持着对法律的热爱,刻苦钻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各项业务技能。练好了看家本领,加强了体能训练,不折不扣地履行着工作职责。
 
爱岗敬业乐奉献
 “如果说生命的价值在于不断奉献,工作的价值在于恪尽职守,那么爱岗敬业也算是对人生和自我价值的一个交代”
 
郑艳萍工作作风严谨,认真负责,无论做什么工作都饱含热情。
在主持书记员办公室工作期间,她工作思路清晰,健立健全了书记员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书记员办公室的工作,使书记员工作目标明确,职责细化,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法警队时,她安全押解各类案件,切实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期间,她还多次被抽调到大理中院参与押解,值庭,保卫工作。她警容严整,动作规范,受到中院领导和干警们的肯定。她不仅是一名合格的法警,还是唯一一名始终战斗在执行一线的女干警。
到执行局后,郑艳萍和其他男干警一道,踏遍了全县十三个乡镇的千家万户,汗水洒遍大街小巷,常常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还在乡村的巷道中寻找当事人。常常驱车奔波于崎岖的山路。人们进入们梦乡时,她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家。
在周家乡美长村召开“两会”清收执行大会, 她被安排在外勤组参与强制执行,当天晚上,下着大雨,她与几位男干警一道,卷起裤腿,冒雨寻找当事人,对被执行人的部分家庭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将扣押财产运送到大会现场,一直苦战到凌晨两点才结束。在回家途中,满身泥水的她,让人很难辨别出她是男是女。饥寒交迫的她从没叫过一声苦。同志们都佩服地说:“小郑不错,有男子汉气魄。”
一次,在米甸乡召开“两会”专项执行大会,郑艳萍被安排到缉拿组。从大清早就开始与乡村干部一起查找捉拿当事人,顾不上吃饭喝水,直到傍晚才结束战斗,圆满完成任务,受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及执行局领导高度评价。
   2003年中秋节晚上,执行局到米甸乡对平时外逃的“两会”欠款户进行大规模寻找,全局分成八个小组,而她一个人为一组担任执行任务。执行时她沉着冷静,与当事人斗智斗勇。她独特而又得当的执行方式,感动了部分当事人。有当事人内心感到羞愧,主动拿出钱来偿还欠款,有的保证规定期间内尽力迅速筹款偿还。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说:“哎呀,你一个女人家,难为你了,都怪我,是我让儿子别回家的,对不起了。”当夜深夜一点多她才和同事走在返回乡政府的路上。
然而这些都算不上什么,在执行局工作的这些年里,诸如此类的情况于郑艳萍而言,就如家常饭一般。而一部分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平日里很难查找,执行工作只得选在一些节假日进行。万家灯火,合家团聚的时刻,郑艳萍还得带领干警们奔波于执行路上。由于一门心思放在工作上,家里的事便自然无暇顾及。然而,这一切都是她坚定的选择,她无怨无悔。
 
 
克难攻坚为民心
法院执行工作难度大,矛盾尖锐,面对各种权利的冲突,面对复杂异常的情况,郑艳萍谨慎执行,敢于吃苦,始终率领干警们战斗在一线,几乎踏遍了全县所有乡镇和村寨,每年执结案件100余件;在执行过程中,她严格依法办案,对待当事人坚持“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的原则,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名女干警而甘于落后,面对困难,知难而上,以全局为重,以牺牲个人利益保全集体利益为重。
面对一次次严峻的挑战,她没退却,对每一个案件本着谨慎、严肃的态度,始终把当事人的权益放在第一位,一心为民解忧排难。在承办《周明、王福禄与祥城镇华严村委会承包合同案》,(此案曾从一审至终审后再审,历经5年之久。办案阻力很大)她知难而上,首先找到被执行人做工作,被执行人企图挑动华严村民到法院闹事,拒不履行认为,还对她进行威胁,她义正严辞,以法律为依据,跟被执行人斗智斗勇。先后与祥城镇政府领导取得联系和支持,并向领导汇报并探讨执行方案,坚决强行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存款7万余元,被执行人最终也得到说服,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2006年在云南驿镇云南驿村执行土地违法案件时,受到了云驿村部分当事人和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的非法围攻、谩骂、殴打,当时身体受到伤害。但为为顾全大局、稳定、稳妥地处理好事件,她不畏强暴,依法耐心说服群众。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忍辱负重,为后来顺利解决本次事案件作出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受到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和祥云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党组的充分肯定。2013年5月,大理电视台记者到县法院做专题,采访了她。记者问到,“作为一名女同志长期从事执行、法警工作,是否想过调岗?”她答道:“作为一名执行工作者,又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不能因为难、险而退缩,要坚持服从党组安排,带好头,哪里需要就到哪里。这一直都是我的信条。”
 
勇挑重担创佳绩
 
由于工作出色,郑艳萍挑起了执行局副局长的担子,协助局长工作并一执行组案件的执行。她积极创新,对执行方式进行大胆尝试,她建议局领导对一些特殊案件以召开执行大分的方式进行,并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思路及各个工作环节,如“三养”案件教育执行大会;“金融”案件执行大会;“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等,都是在她的主要筹划参与下获得圆满成功的范例。
她善于思考,勤于学习。成批的“三养”案件执行引起了她的重视,她对这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和特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村、组基层组织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联系,座谈,找出症结,拟写了执行方案,并主持召开“三养”案件、教育执行大会。邀请了相关监督部门领导,村级基层领导干部参加大会,通知申请执行人、传唤被执行人参加大会。大会上她从道德方面、法律方面多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对申请执行人在处理家庭内部问题上存在不妥提出评批指正,要他们和睦相处、和谐解决家庭矛盾,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这批案件顺利执结,并从根本上解开了他们的心结。     
大理电视台“法庭内外专栏”及祥云电视台还到了大会现场及执行现场进行了跟踪拍摄,通过电视台的宣传报道,敲响了不孝子孙的警钟,让他们得到了教育,为“三养”案件的专项执行开拓了新的思路,总结了经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金融”案件执行大会的召开,让金融部门进一步规范了金融秩序,加强了信贷制度,同时树立了法院的权威,保证了法律的威严,把执行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2009年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期间,郑艳萍成不但办理份内的执行案件,还承办领导交办的疑难缠访案件。在此期间,遭受了被执行人威胁和申请执行人的缠访,说实在,压力前所未有的大。但她凭着自己的责任心、爱心、耐心和胆略,不厌其烦的到村级组织、申请执行人家做思想工作,积极寻找出案件执行的突破口,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认真调查了解,使得一批多年未能得到执行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因成绩优异,当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由于法院工作任务重,人员编制有限,她还兼职着祥云县法院党总支书记,自2008年起,连续五年被县法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她始终按照党的精神,落实好各项工作,使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更大的成绩,受到各级各类表彰。
 
廉洁自律永记心
“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为非其有”
在执行实践中,常面对的是各种权利的冲突, 在处理错综复杂的权利关系中,既涉及法律依据,又涉及社会对公平的感受,考验着执行干警的执法能力,增加了执行干警的执业危险。
有的被执行人为逃避法律义务,动用各种关系的手段,阻碍,干扰执行,甚至采取恐吓,贿赂等手段,企图把执行干警拉下水。
在执行杨某某与杨某建设施工合同一案的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杨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杨某拿出两条昂贵的“红河道”香烟,试图拿香烟贿赂郑艳萍同志以谋求对他的从宽处理,企图逃避司法拘留。然而,被执行人的行径遭到了郑艳萍的拒绝,她还严厉地训斥了被执行人。在执行工作局工作的十多年里,她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送礼,一直廉洁自律,谨慎从业。,模范地遵守着各项规章的制度。
 
扶危济贫献真情
“勿以善小而不为”
郑艳萍说“勿以善小而不为”一直是她的人生信条,十多年的执行工作让她目睹了许多当事人因身体爱到伤害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惨状、艰辛和悲凉。某年中秋节去灰窑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一案,申请执行人(系独生子)因受伤害高位截肢,有个双目失明的母亲,妻子离家回娘家不归,还留一小孩,生活非常艰辛。受害者的孩子直喊要月饼,其母亲直流泪。她看着、听着一脸愁容,马上安排干警买月饼并号召当天参加执行的干警捐款一并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受害者母亲哭着说:谢谢了,你们真是好人哪。郑艳萍当即向受害者一家人说明:我们会竭尽全力尽快把赔偿款执行到位,通过与村、镇联系,取得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当天执行到位款项1万余元,为申请执行人解决了燃眉之急。这样的例子很多,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会常遇到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她都会掏钱50元或100元等等不一递给特困申请执行人,给做车费或吃碗米线之用。
今年4月的一天,申请执行人杨桃英因健康权一案抱着行李到法院,说拿不到执行款就不走了。她听承办人说后,就到接待室耐心地接待了这位申请执行人(60多岁的老人),通过做工作,老人终于听取了她的意见。老人离开法院时她掏部门身上的50元钱让老人做车费。申请执行人说:“不好意了,还要麻烦你办案呢,我们都不知道如何谢你的”。后来通过多方努力,半个月后此案全案执结。这样的例子很多,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会常遇到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她都会掏钱50元或100元等等不一递给特困申请执行人,给做车费或吃碗米线之用。当事人都称她有良心,责任心强,交给她办案件最放心。看着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的喜悦,看着当事人一个个困难得到落实解决,她一脸的欣慰感。她就这样重复的办着办不完的案件,完了一件又来一件,解决了一个问题又来一个新问题,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多年来,她除了完成好自己本质工作外,还积极撰写司法文稿篇,分别被《云南法制报》、《大理报 祥云版》、《省高院执行动态》、《大理审判》、《大理中院执行动态》、《祥云法院工作简报》等刑刊物刊登发表。
在工作中她始终认为,服从领导安排,在一个岗位爱一个岗位,做好每一件事,完成好每一项任务是自己一如既住地追求。
她就是默默无闻工作在执行一线十多年的女干警,执着自己的事业,十多年如一日,始终战在一线最前沿,不畏惧、不怕若、不怕累,乐奉献,无怨言。谱写着自己人生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