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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法院张仁柏
时间:2015-01-28单位/部门:作者/编辑:点击:
张仁柏,男,1964年10月生,白族,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1987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鹤庆县人民法院工作,是鹤庆县人民法院第一位本科大学生,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为鹤庆县人民法院速裁庭负责人。25载春秋,一直在基层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以他崇高的理想信念,优良的道德操守,热忱的服务态度和过硬的业务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自觉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理了上千件民商事案件,且无错案,无上访,是大家公认的“审判能手”和“调解高手”。张仁柏同志以其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突出的工作实绩,赢得了各级各部门的认可、人民群众的称赞、同事和领导的好评,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当地党委授予其“十佳政法干警”和“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先进个人,2012年1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近三年,张仁柏同志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成绩斐然:
一、积极开展速裁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工作效率。鹤庆法院速裁庭于2009年2月18日成立,张仁柏同志在主持速裁庭工作的三年多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将现有审判流程进行简化,采用简捷、灵活的审理方式,做到“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调解、快裁判”,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当事人打通一条审判的绿色通道,让案件不再走繁杂的诉讼程序,让当事人在简易、快捷中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三年多,他所审结的181件案件中有一半以上在立案庭移送当日审结,平均办案期限不到15天,以较少的审判资源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较多的民商事案件,充分体现了法院和当事人双赢,公正与效益兼顾的目的,具有审判效率高、诉讼成本低、社会效果好的特点,能够高效快捷的完成审判工作。
二、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减少社会矛盾。相当一部分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打官司只是为赌一口气,这样的案件法官判决并不难,如果处理不当,结果使矛盾非但得不到解决,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产生一个纠纷的解决导致更多纠纷产生的尴尬和困境,对此,张仁柏同志在办案过程中,非常注重调解工作,找准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纠纷原因,和当事人充分沟通,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从而找到化解矛盾最有效的办法,有效调解纠纷,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三年多,他办理的案件,判决结案的仅有17件,连续三年调解率都在90%以上,且具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当庭履行率达56%,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地缓解了执行压力。
三、深入基层,为民司法,推进巡回审理工作。速裁庭除承担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外,还负责3个山区乡镇的民事案件,辖区的群众更期盼法院进村简化程序就地办案,为此,张仁柏同志带领速裁庭的法官及工作人员以“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和现场,用朴实的语言,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置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人民群众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走进法律,明白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在巡回审理的过程中,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适时邀请乡镇司法所、调解治保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及成员旁听,参与调解,庭后座谈,听取基层组织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三年来,先后在3个山区乡镇巡回审理80余场次,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而宣传了法制。
20多年来,张仁柏同志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以人民满意为自己的工作标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他以自己朴实无华的言行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称赞,他的成绩也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心灵境界,树立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