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老赖”深夜回乡 不料被抓现行
时间:2018-05-17单位/部门:漾濞县法院作者/编辑:王宝凤点击:

 

 
“请问是漾濞法院执行局负责同志吗?”
“你好,我是的。”
“我是县公安局的民警,你院申请布控的戴某因入住县城某宾馆,被派出所依法控制,请你院组织人员尽快前来对其采取措施,或由派出所将其移送至法院。”
“好的,谢谢你,谢谢对执行工作的支持,请将戴某移送至法院,我也尽快组织人员加班对其采取措施……”
“……”
——这是2018年5月14日晚23时30分,漾濞县公安民警与漾濞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的电话通话内容。
接到电话后,漾濞县法院立即组织干警,在法院与公安民警完成了被执行人的交接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后对戴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送至县医院对其进行体检后,于15日凌晨2时许将被拘留人戴某带至县拘留所依法拘留。
戴某系邓某诉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执行依据生效后,戴某未主动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并以在外地做生意为由,拒绝来漾濞县法院履行义务的要求,法院也多次到戴某住所地寻找戴某未果后,将戴某作为布控对象报至县公安局请求协助执行。
2018年5月14日晚,戴某回到县城后,立即被公安民警发现,在跟随其多处询价欲入住宾馆后,于其最后确定的宾馆处将其控制。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尊严也在于执行。对于戴某这样的“老赖”,漾濞县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履职,对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的行为予以坚决惩戒,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