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大中执字第2-1号查封公告
时间:2014-06-26单位/部门:作者/编辑:点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查 封 公 告
(2013)大中执字第2-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云高民一终字第140号民事判决书,于
查封大理凤凰温泉度假村的综合楼、接待楼、左翼楼、右翼楼、员工宿舍,9栋911号、912号,12栋1203号、1205号、1208号和三楼商铺8801、8825号房屋及所占土地。对以上查封物(含大理凤凰温泉度假酒店内的设施、物品),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损毁、变卖、抵押、赠送等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